泰州夫妻债务追讨探秘民间借贷时要注意哪些事项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第四条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时,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;没有书面证据的,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诉讼不予受理。由此可见,贷款人和借款人有必要签订书面协议。此外,为了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,贷款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和其他证据,以便为今后的纠纷提供依据。
2.书面协议是合法的和全面的。
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应明确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名称、货币、金额、用途、期限、利率、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。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,贷款人必须询问对方的借款目的,决定是否不当借款。如果贷款人知道借款人仍为赌博、走私、诈骗、买卖毒品或出售等非法活动借款,则借款是非法的,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。
3.利益协议很清楚。
在私人借贷关系中,借贷双方的利益最容易发生冲突。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,超额利息不受保护。它还规定,如果贷款人在本金中包含利息并计算复利,公民之间的贷款不受保护。此外,《合同法》第211条第1款规定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付息。因此,在私人借贷中,利息协议必须符合法律并得到明确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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